你知道嗎?動物保護法正在進步! 但是我要告訴您,真的在進步!進步的不是文字的規範或刑責的增減,進步的是執行與認同的擴大。今年四月份,台灣第一個以動物保護為主的機關「台北市動物保護處」正式成立,而在五月份該處也成立了第一支動物救援隊,政府公權力站上第一線的作為,也代表著動物保護法已經不再只是生冷的法條,而是開始要被實際執行的「認同」! 是的,也許有人會說「台北市動物保護處」的前身就是台北市動物檢疫所,而「動物救援隊」也其實就是以前所謂的補狗大隊,這些單位都是以往動保團體眼中惡名昭彰的首席戰犯,戰犯當英雄,算神麼英雄好漢!(酸民文化)只不過換個招牌而已…. 但你知道嗎?在台北市任何地點發現不當飼養或凌虐動物時,您可以直接打電話給「動物保護處」請求介入,當您在假日或夜晚在荒郊野外發現被遺棄的寵務時,你可以撥打119勤務中心要求消防隊協助救援,甚至您對寵物店的小動物飼養環境有疑慮時,直接利用1999就可以讓動保員前往稽查。這聽起來,似乎沒甚麼,祇不過是稽查而已,又沒有開罰或判刑…… 回首過往,當發現不當飼養或凌虐動物而請求當地動物檢疫局協助時,往往聽到的只是「別人的貓狗,別管太多,不然你去把他帶走….」;而假日或夜晚在荒郊野外發現被遺棄的寵務時,119也許會跟你說「對人或居民沒有立即性危害,不構成出勤要件….」;當您檢舉寵物店小動物飼養環境不周,通常您會聽到員警或單位承辦人這樣回答「人家好帶也是做生意又沒傷害到人,不要檔人財路…」相較於有些人認為前述的改變沒甚麼了不起,但在動保法的進步而言其實很了不起,改變是牽動改革契機,怕的只是不變。 協會去年函轉、自呈各種檢舉案件到動保處(含動檢所時期)共36件,大部分的案件經過動保員的介入後,被檢舉人(含機關)對於寵物兔的照顧均有明顯改善甚至主動詢問本會照顧方式。而透過政府寵物救援機制(含1999、119勤務中心、動物救援隊)緊急救回的棄兔,經轉介協會照顧後成功送養的也有近10多例。回想當初,協會提出與政府合作救援機制的想法,還被絕大多數兔友當做笑話在看待…
不滿者恆不滿,永遠有無止境的要求;而進步者恆進步,永遠有做不完的事情,也許就是這種巧妙的攻守搭配,讓推動政府正視動物保護的動力成為一種無形存在的默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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